日前,生态环境部公开征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0年版)》公众意见。
砂石骨料网发现,该《名录》首次明确海砂开采纳入需编制环评报告书范围,并将原目录中“土砂石、石材开采加工”拆分,“土砂石开采”成为单列项目。
海砂开采纳入需编制环评报告书范围
对于“土砂石开采”项目,涉及环境敏感区的,应编制环评报告书,其他土砂石开采项目需编制环评报告表。
“土砂石开采”涉及环境敏感区包括:生态保护红线、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海洋特别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基本草原、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洄游通道、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
《目录》要求,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应当就建设项目与所在产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或跟踪评价的相符性作重点分析。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应当就建设项目对环境敏感区的影响作重点分析。
目前,《名录》2020年版正在征求意见,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和建议请填写附件6、附件7,并于2020年7月2日前书面反馈或传真至生态环境部(电子文档请同时发至hpsyijian@mee.gov.cn),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附件:关于公开征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0年版,征求意见稿)》《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附件: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关于公开征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0年版,征求意见稿)》《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程序
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深化环境影响评价“放管服”改革,我部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规定》进行修订,形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0年版,征求意见稿)》《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上述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和建议请填写附件6、附件7,并于2020年7月2日前书面反馈或传真至我部(电子文档请同时发至hpsyijian@mee.gov.cn),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司梁睿、勾玉莹
电话:(010)66556407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周炯、李晓举
通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28号院2号楼
邮政编码:100012
电话:(010)84756898、84756918
传真:(010)84756918
附件:1.抄送单位名单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0年版,征求意见稿)
3.《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0年版,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4.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
5.《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6.《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0年版,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表
7.《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表
附件详见: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6/202006/t20200601_782133.html
来源:砂石骨料网